一九九六年,国务院将连续酿酒四百余年的泸州大曲老窖池群确立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命名为“泸州大曲老窖池”加以保护,该窖池群至今仍在继续生产,所酿产品口味尤佳。建国以后,“泸州大曲酒”一直仅供出口销售,深受海外人士的喜爱。随着中国加入WTO,“泸州大曲酒”原生产企业---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和经销企业---四川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经过充分的市场分析与调查,决定成立---泸州大曲酒有限公司,专注于泸州大曲酒的生产、销售。